哪些VOCs廢氣可使用活性炭吸脫附冷凝回收裝置處理?
活性炭吸附蒸汽脫附冷凝回收裝置在醫藥化工等精細/有機化工行業,溶劑回收如甲苯、苯、乙酸乙酯、二氯甲烷等鹵代烴等均具有較多的案例。那一套VOCs活性炭吸脫附冷凝回收裝置,對進入的VOCs廢氣有什么具體要求?即哪些VOCs廢氣可使用活性炭吸脫附冷凝回收裝置處理?哪些能進?哪些不能進?下面我們結合《活性碳纖維吸附-蒸汽脫附溶劑回收裝置技術要求》(T_CAEPI 53—2022)標準,從VOCs廢氣類型、濕度、顆粒物含量及進氣溫度等進行分享下:
1、回收裝置單一吸附單元處理的氣量宜低于 25000m3/h。太大無法保證截面風速,且裝備太大不易運輸;
2、進入回收裝置的VOCs廢氣中VOCs濃度應低于其爆炸極限下限的 25%,一般宜低于 4000mg/m3(這個濃度要具體項目具體看的)。這基本都是通用要求了,VOCs焚燒裝置等設施也是這個最低要求。
3、進入回收裝置的廢氣中顆粒物含量應低于 1mg/m3。關于廢氣中顆粒物濃度應低于 1mg/m3,因顆粒物會堵塞活性炭微孔,影響濃縮裝 置的凈化效率,甚至會導致安全問題。根據多個實際工程案例的現場調試和運營經驗,將濃縮裝置的進氣濃度限制在 1mg/m3以內,以保證吸附材料的凈化效果和使用壽命。
4、進入回收裝置的廢氣溫度宜低于 40℃。進氣溫度低于 40℃:隨著氣體溫度升高,活性炭的吸附能力逐漸減弱,因此進氣溫度應低于 40℃,以保證吸附材料對有機組分的吸附能力。
5、進入回收裝置的廢氣相對濕度宜低于 70%。相對濕度低于 70%:在氣體相對濕度超過 70%時,活性炭對有機物的吸附能力不到其設計標準的 50%。因此進氣的相對濕度低于 70%,以保證吸附材料對有機組分的吸附能力。
6、回收裝置不適用于處理含苯乙烯、丙烯酸酯、環己酮、有機酸等易發生聚合、氧化等反應或難脫附成分的廢氣。進氣成分的要求:廢氣中含有苯乙烯、丙烯酸、環己酮等易發生聚合、氧化、水解等反應的成分,會導致炭床堵塞、脫附超溫等風險,因此此類成分不適用于活性炭吸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