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為科普】RTO裝置在系統工藝設計階段的5點注意事項!
早在2020年,生態環境部即發布《蓄熱燃燒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1093—2020)》,是VOCs治理行業重磅技術規范!
本規范值得細讀:
之前,環小為也分享RTO方案設計前應收集這8項VOCs廢氣工況資料,今日我們來分享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工程師在RTO系統初設階段的一般規定:
1、“VOCs治理工程的處理能力應根據VOCs處理量確定,設計風量應按照最大廢氣排放量的105%以上進行設計”;一般而言,會設置預留系數,按照工況的實際設定在1.1-1.2之間。
2、“兩室的蓄熱燃燒裝置凈化效率不宜低于95%,多室或旋轉式的蓄熱燃燒裝置的凈化效率不宜低于98%”,目前三室的RTO裝置需求較多,如果業主在合同中對凈化效率有要求,可以寫定98%,如果有更高比如99%的要求,應謹慎承諾。
3、蓄熱焚燒裝置的熱回收效率”,熱回收效率不少人員會計算錯誤,熱回收效率的基本定義是蓄熱燃燒裝置內預熱廢氣實際利用熱量與最大可利用熱量之比,即:燃燒室溫度-蓄熱裝置出口排氣溫度/燃燒室溫度-蓄熱裝置進口廢氣溫度。
4、排氣筒的設計要根據相關標準(如國標、地標對高度及采樣的要求,最低要求也應滿足GB16297的標準),相關要求可參照本文的梳理內容各行業廢氣排氣筒(煙囪)高度的要求。
5、自動報警和保護裝置,應按照要求設置,比如前段時間分享的文章中均有提及部分:精細化工行業RTO系統主體設計應特別注意這5點;化工行業VOCs焚燒RTO系統調試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