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為 | 注意了!12月起這些環保規范和標準正式實施!
一、環保政策
1、《河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河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經由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于2022年9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并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監管、工業固廢、生活垃圾、危廢、建筑垃圾與農業固廢等幾大方面入手進行了具體規定。
2、《江西省礦山生態修復與利用條例》
全國首部礦山生態修復方面的省級地方性法規——《江西省礦山生態修復與利用條例》將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礦山生態修復與利用應當遵循因地制宜、科學規劃,自然恢復、系統治理,社會參與、合理利用的原則,統籌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礦山生態修復應當結合后續資源開發利用、產業發展等需求,因地制宜組織實施。
3、《江西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2022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江西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該條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適用于省行政區域內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
4、上海《關于進一步加強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管理的意見》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近日聯合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務局和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管理的意見》該意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文件要求夯實微生物菌劑提供和應用單位的主體責任、規范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評價單位的服務標準、強化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事中、事后監管和指導服務及推動行業協會進一步發揮自律自治作用。
5、上?!堕L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為全面貫徹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落實《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總體方案》(發改地區〔2019〕1686號),銜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兩區一縣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進一步完善示范區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制度體系,探索和引領生態環境管理轉型,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會同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和示范區執委會聯合制定示范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意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
6、《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
為了規范城市供水、用水,維護用水人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用水,建設節水型城市,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發布。條例明確,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用水節水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7、《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
建筑垃圾規范化處置消納,馬鞍山市發布《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地方城市規劃區(花山區、雨山區、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山慈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建筑垃圾的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活動。文件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8、《煙臺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煙臺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于2022年8月25日經煙臺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并于2022年9月21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批準后公布,條例將自12月1日起施行。在煙臺市管轄海域內從事航行、勘探、開發、生產、旅游、科學研究以及其他活動,或者在本市沿海陸域內從事影響海洋生態環境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9、《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網站10月19日發布全面修訂后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為了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10、《哈爾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城鎮人居環境,推進哈爾濱市生態文明建設,日前,《哈爾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發布,并將于12月15日起施行?!稐l例》規定,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和處理單位的市場準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二、環保標準
1、《油氣回收處理設施技術標準》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油氣回收處理設施技術標準》,編號為GB/T50759-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油品裝載系統油氣回收設施設計規范》(GB50759-2012)同時廢止。
2、《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設計標準》GB/T50779-2022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發布了國家標準《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設計標準》,GB/T50779-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GB50779-2012)同時廢止。本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擴大了抗爆設計范圍,由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修改為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設計;修改、增加了抗爆建筑物平面布置、抗爆建筑物層數、高度的相關要求......等等。
3、浙江《城鎮供排水管網智能化技術標準》
《城鎮供排水管網智能化技術標準》為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編號為DBJ33/T 1279-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標準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浙江省城市水業協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標準共分7章節,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數據采集與管理、基礎應用、智能應用及安全管理。
4、浙江《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況自動監控技術規范》
浙江省生態與環境修復技術協會歸口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況自動監控技術規范》全文公開,12月1日起施行!本文件為首次發布,規定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況自動監控系統(以下簡稱工況自動監控系統)的術語和定義、縮略語、系統組成、現場端監控子系統技術要求、中心端監控子系統技術要求、工況異常判定及處理、系統驗收技術要求和運行維護。
5、廣東《化工園區碳中和建設規范》
廣東省低碳產業技術協會批準 T/GDDTJS 07-2022《化工園區碳中和建設規范》團體標準,現予以發布。標準自 2022 年12月01日起實施。該文件為首次發布,規定了化工園區碳中和建設的基本要求、管理體系、建設內容、保障體系等。
6、山西《煤炭綠色開采技術指南》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標準文件《DB 14/T 2535—2022煤炭綠色開采技術指南》,計劃于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文件給出了煤炭綠色開采的總體原則和技術路線的指導意見,適用于全省井工煤礦綠色開采的技術選擇。
7、山西《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
本文件給出了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的程序、方法和內容。本文件適用于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評估工作。本文件不適用于工業園區的生物安全和核與輻射等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本文件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
8、江蘇省地方標準《釀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 4384-2022)
該標準于2022年9月26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規定了釀造工業企業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實施與監督要求。本文件頒布實施后,國家或本省發布的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涉及本文件未作規定或嚴于本文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項目應執行其相關文件規定。本標準自2022年12月26日起實施。
9、江蘇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6—2022)
本文件規定了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監測、達標判定、實施與監督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在用燃煤、燃油、燃氣和燃生物質的蒸汽鍋爐、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鍋爐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標準自2022年12月26日起實施。
10、江蘇省《燃氣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6—2022)
本文件規定了燃氣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監測、達標判定和監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適用于現有燃氣電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燃氣電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文件不適用于使用固定式內燃機、單機輸出功率10MW以上的固定式燃氣輪機組的發電廠。本標準自2022年12月26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