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脂吸脫附VOCs系統的樹脂如何選型?吸附環節技術要求有哪些?
樹脂吸脫附VOCs廢氣裝備,應根據VOCs廢氣的來源、性質(溫度、壓力、組分)及流量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后選擇工藝路線,一般而言根據樹脂再生方式和解吸氣后處理方式的不同,可選用的典型工藝有:
1、樹脂吸附-蒸汽再生-冷凝回收工藝;a)
2、樹脂吸附一熱氣流(惰性氣體)再生一冷凝回收工藝;
3、樹脂吸附-熱氣流(空氣)再生一化燃燒或高溫焚燒工藝;
4、樹脂吸附一降壓解吸再生一冷凝或液體吸收工藝。
那么用于VOCs吸脫附的樹脂,系統對樹脂材料有什么要求呢?整個系統中核心的吸附環節有什么要求?下面我們結合《樹脂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TCPCIF 0175-2021團標一起來看看。
1、樹脂BET比表面積不小于1000mg;
2、樹脂微孔體積不小于0.4mL/g;
3、樹脂總孔體積不小于0.9mL/g;
4、樹脂粒徑 0.45 mm~1.25 mm 之間大于 95%,測試方法見 GB/T 5758;
5、樹脂磨后圓球率大于95%,測試方法見GB/T12598-2001;
6、樹脂含水量為50%~60%,測試方法見GB/T5757;
7、樹脂濕視密度為0.68g/mL~0.7g/ml,測試方法見GB/T8331;
8、樹脂pH 值為 7.0~7.5,測試方法見 GB/T 12496.7。
9、吸附床層的樹脂用量應根據VOCs廢氣處理量、污染物濃度和樹脂的動態吸附量確定;樹脂吸附處理技術宜處理中、低風量VOCs廢氣,廢氣風量一般宜低于10000m3/h。
10、固定床吸附裝置吸附層的氣體流速應根據樹脂的用量和吸附裝置結構確定,確保氣體在吸附層的空塔停留時間不低于2s,氣速宜低于0.15m/s。
11、應定期對樹脂動態吸附量進行檢測,當動態吸附量降低至設計值的80%時宜更換樹脂或對樹脂進行深度再生。
12、吸附單元的壓力損失宜低于 4.5 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