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環境應急預案?為什么要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與備案流程是什么?
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 十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這種預案區別于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消防、衛生等其他應急預案,以便于企業和的執行和管理。環為根據大家經常提到的一些問題,整理了一些問題及其答案,采用問與答的形式讓大家快速了解常見問題的答案,話不多說,下面讓我們進入問與答環節吧。
1.為什么要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我國 《環境保護法》第47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昭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中提到,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原環境保護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2015年6月5日實施)第6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履行下列義務;?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環境安全隱患;
?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演練;?加強環境應急能力保障建設。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進行處理,并對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2.哪些企業應做環境應急預案?
根據原壞境保護部2015年1月8日印發的《企業事業單位實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力法 (試行)》環發【201514號文件的第3條規定,環墻保護主管部門對下企業環境應爭預案條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 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2.生產、 儲存. 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
3.誰來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第8條規定,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4.如何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系,構建家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情量,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調查企業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編制環墻應急預案、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說明可能的率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愛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
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察。編制過程中,應征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的意見;
?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環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編制指南等規定∶
(二)符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案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實際;
(三)建立在環境敏感點分析基礎上,與環境風險分析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相適應;
(四)應急人員職責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位;
(五)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與企業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相一致,明確具體、操作性強;
(六)應急保障措施明確,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窩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確∶
(八)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