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環保主體責任那些事兒
對于企業的環保主體責任,環保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且對不履行主體責任的環境違法行為設定了處罰條款。
下面我們從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環境污染防治、排污許可管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信息公開等方面來講講日常生產過程中,企業不重視環保、履行環保主體責任不到位,可能會出現的環境違法行為。
1、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方面
一些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新建、遷建或者改擴建項目時,未等環評批復下來,項目已經建成投產,涉嫌未批先建和未驗先投。
有些企業將環保事項完全委托給第三方環保公司辦理,以為拿到環評和驗收資料就可以“高枕無憂”。當執法人員檢查告知企業現場建設情況與環評和驗收結果不一致時,企業負責人才知曉自己違法生產了。
2、環境污染防治方面
經過生態環境部門多年的嚴厲打擊和廣泛宣傳,目前生產廢水偷排直排、超標排放的現象大為減少,但仍存在零散工業廢水產生單位未采取防滲漏等措施,導致零散工業廢水收集、儲存設施存在滴、漏、滲、溢的現象。
涉氣企業常見的問題包括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工序廢氣收集效果差、廢氣采樣口和采樣平臺設置不規范等。
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主要存在貯存場所不規范、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未建立危廢管理臺賬等問題。個別企業出現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這類環境違法行為最低罰款60萬元,還可能涉刑,企業要尤為重視。
3、排污許可管理方面
企業在排污許可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在延續申請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排放污染物,生產設備和廢氣排放口數量與排污許可證登記的數量不一致等問題。部分企業存在未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未按要求提交執行報告、未辦理排污許可證、未辦理排污登記等問題。
4、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信息公開方面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備案、未按要求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未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并如實記錄培訓情況等問題在企業較為常見。部分企業存在進行了改擴建、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但未及時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問題。
信息公開方面,企業易出現未及時、完整地披露自主驗收情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演練情況等信息。
上述企業易發生的環境違法行為,面臨的處罰力度都不輕,很多環境違法行為對應的罰款數額都在10萬元以上,未驗先投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所以,重環保就是省成本,企業重視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及時消除環境隱患,杜絕出現環境違法行為,不僅避免了高額的環保處罰,還避免了被查封、扣押,甚至坐牢的風險。市生態環境局在此提醒各位企業負責人和環保管理人員,對企業環保主體責任那些事兒,還是上點心吧。